银行副总骚扰女下属事件曝光,民生银行回应并处理涉事男高管

类别:职场八卦 时间:2024-07-08 浏览:
银行高管骚扰女下属事件曝光后,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民生银行迫于压力也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回应内容如下:1、该行副总以转正为要挟骚扰女职员事件属实《法制晚报》报道称,被骚扰的王女士说,她早就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过情况。

涉事男高管的职务信息显示,其确为该银行副行长,为王女士的直接上司。

银行高管骚扰女下属事件曝光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迫于压力,民生银行也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回应如下:

涉事双方分别是中央商务区管理总部中心4副总经理关某和另一名女员工王某,王某于11月离职,为临时工。上周发现此事后,我们开始调查,网上流传的微信聊天记录属实,关某确实在微信上骚扰过王女士一段时间,初步确认两人行为仅限于微信内,并未发展出实质性关系。

目前,民生银行支行已对关某作出处理,要求其进行彻底的个人反省,并对其暂时停职、停发季度奖金等处分,并将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民生银行的初步回应明确了几点:

1、银行副总裁威胁转正并骚扰女员工事件属实。

2. 两人没有实质性关系

3.声明有意无意透露女员工“临时工”身份

4. 目前对关某的处罚仅限于“停赛、扣奖金”

民生银行的回应暴露出两个问题

1. 强调“临时工”的意义何在?

这是否意味着人们潜意识里认为银行“临时工”也会遭受性骚扰?还是民生银行所有正式员工都“过关斩将”?

是不是真如网友猜测的那样,“这种事在银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能吸引存款,能为银行赚钱就行,其他的我不管。”

虽然我们不能保证其他银行或机构不存在类似的问题,但是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应该迅速采取正确的态度。

我无法赞扬你们糟糕的公关行为。

2.“未发生实质性关系”且“骚扰仅限于微信上”。

“微信骚扰不算性骚扰”?

2005年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违反妇女意愿,故意以性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电子信息等形式对妇女实施的行为都属于性骚扰。

显然凤凰网 职场评论,法律明确规定,言语骚扰构成“性骚扰”。

女子称向银行举报也没用,这是真的吗?

以下是北京媒体的一组报道:

《法制晚报》报道称,被骚扰的王女士称,她已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领导们早就知道这件事了,只是公开说不知道。”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王女士的同事透露,王女士辞职前曾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反映过关某骚扰她的情况,但被告知没有证据,举报也没用。“她其实是因为觉得气愤、委屈,才公开的,不想对关某和银行怎么样。”

该银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上周才得知此事”。

谁在这儿说谎?

法律对于如何处理“性骚扰”举报早已有明确的规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以向本单位、加害人所在单位、本市各级妇联及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此类骚扰。

对于民生银行对此事件的处理,凤凰网发表评论文章称:

如果不被罚款真金白银,企业很难认真对待消除性骚扰问题,民生银行对关某近乎轻率的态度就是一个反面例子。

如此漠然的回应或许才是职场性骚扰者如此无所畏惧的真正原因。

在我看来,这有点令人悲伤......

新进展:涉事高管已被免职

昨日晚间(8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表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于12月5日就此向总行进行了专门汇报,总行责成北京分行成立专门工作组凤凰网 职场评论,对涉及关某(北京分行中央商务区管理总部下属某企业四中心副总经理)的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国民生银行有关规定,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决定对关某给予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责令其向当事人王某赔礼道歉。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也表示,十分关心当事人王先生的情况,正积极与其联系,愿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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